第1317章 哪根筋不对-《老婆失踪五年后薄情总裁他疯了白七七陆绍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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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陆颂回复她,「既然是我奶奶给你的,你就好好收下,说明在她心里,你配得上这支钢笔。」

      「你奶奶的礼物太贵重了。」

      沈晓君都不敢把钢笔从锦盒里拿出来。

      这支钢笔质感简直不要太好,笔帽是镶金的款式,上面还有零星的钻石!

      陆颂给她弹视频过去,沈晓君接了,但是摄像头对准的是钢笔。

      “我知道你奶奶很看重我,不过我怕……”

      陆颂盯着那支心仪许久的钢笔,“这是你的东西了,怕什么?”

      “反正我好好收着吧。”

      这么好的东西,她哪里敢带到学校,得好好收藏。

      “钢笔就是用来写字的,你写得一手好字,奶奶才送给你,收起来不是浪费了吗?”

      “反正我不带去学校。”

      “随你!”

      “我睡了!”

      “嗯,晚安。”

      叮。

      挂断。

      两人的交流也仅限于此了。

      酒店的房间宽敞,床又软,沈晓君睡在上面反而忐忑。

      后天她就要返程回学校了,真舍不得啊。

      睡不着,沈晓君索性起床穿衣服,她想去附近逛逛,吹吹江边的冷风。

      陆绍珩选的酒店位置很好,江的另一边繁华入眼,令人向往,这边适合度假生活!

      谁知一到电梯口她碰到了同样睡不着的陆颂。

      两人皆是一愣。

      陆颂,“去哪儿?”

      沈晓君,“随便走走。”

      “一起?”

      “呃,好。”

      “这边你熟吗?”

      沈晓君摇头,她还真不太熟悉这一带。

      陆颂,“跟着我。”

      拽拽的,酷酷的,确实很迷小姑娘。

      沈晓君跟着他进了电梯。

      “晚上吃饱了吗?”陆颂又问。

      “还好。”

      “那就是还能吃?”

      “你没吃饱,要去找吃的?”沈晓君反问。

      “马上要回学校了,想吃点家乡的特色。”

      说起京城的特色,数不胜数,沈晓君这个本地人也不一定全都尝过了。

      陆颂那年偷偷带着妹妹来京城找爹,没条件在外面吃喝,找到了爹过的又是少爷生活,无论是吃食还是作息都非常苛刻。

      外面的那些东西颂颂吃的很少,其实他对这方面不是那么感兴趣。

      食欲于他就是补充能量的。

      这会儿不过是为了和沈晓君一起故意找的借口。

      “那你想吃什么?”女生不比男生,对吃还是很感兴趣的。

      “你有推荐的吗?”

      沈晓君想了下,又拿出手机搜索,“酒店西边有一家血鸭,你喜欢吃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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